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社局 主动作为 精准施力 社保扶贫取得实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社局 主动作为 精准施力 社保扶贫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20-12-28
  • 字号:
  • |
  • 打印

近年来,沂源县社保中心根据省、市、县各级精准扶贫政策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精准施力,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全县精准扶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为全面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以夯实数据为切入点,建立社保扶贫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三级审查制度。主动与县扶贫办对接,提取全县贫困户信息数据,进行社保系统数据筛选核实工作。对社保系统无法比对和筛选的数据,下发到各镇、街道落实参加社保情况,形成村(居)到户逐人核对、镇(街道)初步审查、县社保中心最终复核的三级审查工作模式,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按月汇总各镇、街道报送的《沂源县社保扶贫信息动态检测表》,重点核实贫困人员中参加职工保险、在校生、应征入伍等情况变化。对部级扶贫信息平台涉及的21555条和省级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涉及的31648条贫困人员数据,进行逐人逐条基础信息数据维护,做到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实现社保扶贫数据的动态管理。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加强与县扶贫办、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数据互通;指导各镇、街道加强社保扶贫政策宣传,对困难群体兜底线、织密网,确保符合政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以落实待遇为关键点,抓好居民保险精准扶贫

一是落实应保尽保做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300/年的标准,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为6853人代缴2018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205.59万元,其中:贫困人员2770人,重残1864人,低保2112人,特困107人;为9779人代缴2019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293.37万元,其中贫困人员5061人,重残2049人,低保2582人,特困87人;为9559人代缴2020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286.77万元,其中:贫困人员7660人,重残929人,低保464人,特困10人,即时帮扶人员496人。二是落实应发尽发开展精准扶贫人员待遇预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时领取到养老金。每月通过社保系统提取到龄领取居民养老待遇贫困人员清单,以待遇预警形式下发至各镇、街道,按时兑现养老金。2018年,为24650名贫困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705万元;2019年,为25321名贫困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026万元;2020年上半年,为25125名贫困人员发放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028万元。三是落实应领尽领采取政策找人方式,与县残联对接,提取全县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名单,落实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待遇政策。2018年,386名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8万元;2019年,505名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5万元;2020年上半年,511名重度残疾人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4万元。

三、以正向引导为落脚点,推动工伤保险精准扶贫

一是推动工伤预防工作。充分利用2019年为工伤预防宣传年这一契机,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加强正向引导,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避免了因工伤伤害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推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行业,采取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模式。目前,建筑、交通运输业、水利、能源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已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三是推动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促进新增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8年,支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工伤待遇100756.23万元,涉及施工企业13家;2019年,支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工伤待遇76532.56万元,涉及施工企业39家;2020年上半年,支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工伤待遇73385.17万元,涉及施工企业34家。截止目前,农民工享受工伤定期待遇5人,2018年至今发放定期待遇106.57万元。

四、以保障生活为立足点,推进失业保险精准扶贫

一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严格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及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0%逐步提高到90%,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风险。二是确保失业保险金应发尽发。截至目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农民工、贫困人员全部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三是落实失业保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持续涨幅,积极落实价格临时补贴,确保贫困人员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自20194月至20206月为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5907人次15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