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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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6-559457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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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崔希峰与被申请人沂源稳驰供应链店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案号:源劳人仲案字〔2026〕第35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本委定于2026年10月10日上午11时在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淄博市沂源县城健康路15号信访局院内北楼五楼)开庭审理该案,请按时到庭参加仲裁庭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