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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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6-557006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沂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源劳人仲案字(2025)第937号、第944号、第945号、
第946号、947号、第960号、第961号
山东沂家人物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唐守玲、田玉娜、杜明云、马富生、朱晓玲、刘长才、齐元现与被申请人山东沂家人物流有限公司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案号:源劳人仲案字(2025)第937、944、945、946、947、960、961号),本委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