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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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5-55041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工作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新引进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在职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二、发放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
(一)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二)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我市企业的已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三、发放标准
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每年每家企业职工(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为准)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度总补贴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由企业承担。单家企业年度申报数额超过5万元的,材料予以退回重新确定申报人员和人数后再次提交。
四、经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以企业为单位汇总申报),于2月19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二)审核公示。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行政区域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比对企业职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是否重复申领人员,同一工种、同一等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补贴不得重复申报。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加盖区县公章的《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及企业申报材料于3月7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县提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资金到账后,拨付至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材料报送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号文化广场对过齐商银行院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职建科。
联系电话:3241408
附件: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