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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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236T/2024-54260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 《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 组发〔2022〕16号)、《淄博市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7月26日以来新引进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下同)在职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二、发放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
(一)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22年7月26日(含)后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人员。
(二)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2022年7月26日(含)后,从市外引进我市企业的已取得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三、发放标准
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
元,每年每家企业职工(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为准)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度总补贴金额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由企业承担。
四、经办流程
(一)提交申请。企业按照属地原则,于2月29日前向
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二)审核公示。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行政区域
内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比对企业职工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情况是否真实有效。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加盖区县公章的《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区县汇总表、《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区县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补贴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区县提报材料后进行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市财政局申请资
金,资金到账后拨付至职工社保卡账户。
本次补贴申报工作面向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取证人员开展,各有关企业分年度报送有关材料,每年度限额5万元。(注:申报材料以企业为单位提交)
材料报送地址:沂源县鲁山路7号文化广场对过齐商银行院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职建科。
联系电话:3241408
附件: 1.企业职工技师高级技师补贴申领承诺书
2.申领政府补贴人员名单
3.企业负责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