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19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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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鲁人社发〔2019〕36号)、《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突破现有政策仅针对全职引进人才的瓶颈制约,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跨国公司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出台了《淄博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淄人社发〔2020〕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庆波同志亲自修改,高屋建瓴提出很多好的建议。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同志亲自协调有关单位,对支持举措多次召集会议研究、严格把关。二是部门集思广益。市委组织部以及市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卫健等部门,从自身职能和责任出发,在吸收消化省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硬核”举措,丰富完善了我市支持政策。三是措施因地制宜。《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概括性地对柔性引才方式和项目进行了规定。比如柔性引才方式主要包括: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退休特聘及其他柔性引进人才方式;柔性引才项目主要包括支持省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省科技计划、科技奖励向以柔性方式来我省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开放、引进“名誉副校长”或者“名誉副院长”、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等。提得较为笼统,有些不具备可操作性。《实施办法》结合我市“招才引智”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对省《引才办法》中有关概括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实施办法》内容主要包括柔性引才界定、引才主体、引才层次、引才类型、人才管理服务等共10条。在柔性引进人才的支持类型、奖补范围、标准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二、主要内涵

《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六类柔性引才项目。

(一)创建重大平台支持。对柔性引进人才主导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或名师工作室、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平台奖励;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平台的,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平台奖励。

(二)设立工作站点支持。对用人单位新建院士工作站、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全国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给予30万元支持,根据运行情况和成果转化成效,最高支持100万元;院士工作站的在站聘任院士可申请省财政每月2万元的生活津贴和每年10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对获得省级资助的聘任院士,市财政按1:1进行配套资助;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开题报告后,给予一次性招收补贴5万元,出站后留淄全职就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共建合作项目支持。对与用人单位签订4年以上(含4年)聘用合同和合作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在淄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并实际领取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经认定,每年按照劳动报酬30%给予生活补贴,累计总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四)入选重点工程支持。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给予所在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

(五)设置特设岗位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我市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外市取得的职称和职业资格与我市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将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纳入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范围,引进单位可以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六)建设“人才飞地”支持。对我市企业在市外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在市内企业转化的,对该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支持50万元。对我市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我市各类重点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引才单位(个人)可享受“伯乐奖”引才奖励政策。

三、创新举措

(一)突破政策瓶颈。我市现有的人才工程申报、奖补等政策,均以“全职工作”为必要条件,柔性引进人才无法享受。《实施办法》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突破,专门规定了创建重大平台支持、设立工作站点支持、共建合作项目支持、入选重点工程支持、设置特设岗位支持、建设“人才飞地”支持六种柔性引才形式和支持政策,以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更加充分地开展。

(二)细化标准范围。引才范围和引才主体界定更加清晰;对各类引才形式的奖补标准进行了细化;引才领域重点为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产业以及驻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可以在聘任单位成本中列支,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提升服务水准。将柔性引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服务范围,定期调研、走访和座谈,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办“淄博精英卡”,凭卡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柔性引进人才在淄工作期间,由主管部门宏观管理、用人单位具体管理,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四、下步举措

(一)扎实推动三大政策落地。一是聘任院士津贴落实到位。积极为聘任院士申请省级每月2万元的生活津贴和每年10万元的科研活动经费,对获得省级资助的聘任院士,市财政按1:1进行配套资助;二是《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落实到位。文件出台后,一方面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标准流程,提高政策便利度。另一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落实“人才金政37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亲情奖励等补贴政策以及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正高级人才的有关补贴政策。

(二)有序开展三大突破行动。一是力争在博士后招收人数上有所突破。针对当前博士后平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迫切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博士后需求信息,统一发布,广泛宣传,助力博士后招收工作上台阶;二是力争在服务博士挂职企业副总上有所突破。在企业与博士之间搭建合作立交桥,以人才库的博士信息为切入点,结合企业需求,主动进行信息匹配,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对接服务;三是力争在高层次人才服务淄博上有所突破。借助省厅“高层次人才山东行”活动,积极发动我市单位提报专家需求信息,争取更多的省部级专家服务活动来淄举办,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我市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专家的专业和技术优势,服务淄博经济社会发展。

(三)不间断推进三项基本服务。一是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年内计划发放“淄博精英卡”600 人左右。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在我市范围内享受交通出行旅游、体育健身、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子女入学等19大类28个绿色通道服务。建设并管理好淄博北站、淄博站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贵宾室,让更多高层次人才享受便利服务;二是配备一对一服务专员。面向高层次人才推行“一对一”服务,打造以“保姆式”、“零跑腿”为标志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特别是重点做好二级教授服务,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三是切实做好留学回国人才服务工作。留学回国人员来我省创业,可以申报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予以资助。对我市留创计划人选进行电话或网络拜访,了解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及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