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源人社发〔2023〕7号

 

各镇(街道)人社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3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力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深入实施“三县战略”,深化落实“66966”工作体系,聚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五大主业”,为建设发展质量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品质活力更优的现代化新沂源贡献人社力量。

 一、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一)配合全市就业创业示范城市争创工作。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引领,实施“十大行动”,打造“绿色就业•乐业沂源”服务品牌,全面推动我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由“全方位”向“高品质”提升,全力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全力完成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年内创设3902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90%以上。利用好沂源县人力资源市场、“人才指尖市场软件”“沂源就业”等平台,做好线上线下招聘求职服务。(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创业支撑体系。政策性扶持创业1500人以上,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亿元。落实“创业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全链条创业服务新模式。组织参加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大学生赛道和海外留学人员赛道比赛,选树创业典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产业导向、需求导向、就业导向,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心向重点产业链倾斜,持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和新型学徒200人次以上。培育沂源特色技能培训品牌,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力争完成培训3000人次以上。(局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系列活动,聚焦重点群体,开展求职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年内新增人力资源服务业纳统企业1家,助力5家已纳统人力资源服务业规上企业扩大规模,力争年内营收较上年度增长10%以上。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行动,对就业歧视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持续规范运行。(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牵头负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配合)

二、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六)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扎实开展“缴费基数和应参保人数核定”工作,深挖扩面资源,促进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参保。积极引导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城乡居民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努力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至94%。严格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及时补齐缓缴的费款。(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

(七)筑牢基金“安全网”。进一步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巩固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扎实推进常态化数据稽核检查和非现场监督,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退休“一件事”和工伤“一件事”改革。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整合与退休相关的13个关联业务为“一件事”,实现退休申报、退休资格确认、待遇核定发放等业务打包办。实施工伤保险“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围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收取”“工伤待遇支付”三个事项,建立工伤保险“全链条”闭环式集成服务模式。(局养老保险科和工资福利科、局法规和工伤保险科牵头负责,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配合)

(九)推进“社银一体化”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将可合作或委托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等61项人社服务事项下沉到全县20个社银服务网点,着力打造城区步行不超过“一刻钟人社便民服务圈”。(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牵头负责)

(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持续做好“社保专员”“告知承诺”等服务模式的推进工作,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和就近办等,提升经办质量。扩大失业保险业务免申即享范围,优化工伤预防培训网络综合平台,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国家和省级统收统支工作质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落实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保险待遇。(局养老保险科和工资福利科、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局法规和工伤保险科、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落实“五年二十万大学生来淄创新创业计划”,引进高校毕业生2600人以上。落实网格化服务机制,拓宽招聘服务渠道,依托智慧人力资源市场、沂源就业公众号、指尖人才市场,多形式、立体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擦亮“高校人才直通车”品牌,全年全县举办活动40场以上,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缓解企业用人需求。(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局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专技人才培育。落实“专精特新”企业职称评审创新机制,实行职称申报董事长举荐制。落实专技人才与高技能人才双向贯通。落实乡镇“直评”、基层职称系列评审、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制度,助推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培训1万人以上。(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十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优先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发展,在人才工程选树、人才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继续承办市级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适时开展县级职业技能大赛,多途径提升全县技能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支持沂源县技工学校技工教育(联盟)发展,以产业链企业为重点,联合开展企校订单式培养。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在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推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年内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达35家以上。(局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落实好“人才金政50条”“技能兴淄26条”及“四强”产业关键领域相关补贴,继续为符合条件人员申领“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确保及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事项,营造更优人才服务环境。为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遴选推荐提供指导服务,提高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成功率,搭建重点人才工程人员发挥作用平台。(局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管理质效

(十五)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探索建立行业急需紧缺目录。积极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数字化应用试点工作。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加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力度。探索建立管理岗位借用制度,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的积极作用。(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十六)加大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力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推进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落实。强化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持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做好课后延时补助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工作。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局养老保险和工资福利科负责)

(十七)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时转发市人社局发布的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监督指导。(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负责)

五、构建新时代劳动关系

(十八)抓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持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考核测评活动,积极推荐申报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继续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实现规上企业覆盖率100%,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负责)

(十九)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化要素式办案方式,推行集体会商制度,完善裁审衔接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联合工会、法院、司法等部门,创新打造沂源县劳动争议商调裁诉一体化共享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第三批市级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完善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依托县“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平台,强化仲裁监察联动,完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

(二十)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做实劳动维权“一件事”改革,按照“线上一码,线下一表”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住建、公安、法院、工会、综治等部门力量,构建“1+X”模式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落实“一码维权”机制,推行投诉举报线索三日快办制度。加大国家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数据分析,推进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负责)

六、强化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抓实各项考核工作。树立“事争一流、唯旗是夺”意识,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推进各项考核工作,尤其是市对县考核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作为全年主要工作来抓。加强分析研判,提前谋划推进措施;对标先进,补短强弱,确保各项指标争先进位;盯紧看牢减分指标,决不触及“底线”;做好汇报争取,做到早沟通、勤沟通、会沟通。(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二十二)加强对上争取力度。将对上争取作为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抓手,利用好各级各部门关于支持沂蒙革命老区、黄河流域发展等各项政策。要想争取,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谋划;要善争取,抢抓工作机遇,加强对上沟通;要多争取,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对上争取切合点,让更多试点项目、资金平台落地沂源,助力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配合)

(二十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对标先进地市,聚焦企业发展要素资源保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完善相关举措,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提升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局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局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守好机关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风险防控。积极倡树“三提三争”,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会干事、特别敢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局办公室、局党建办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推动“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稳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局法规和工伤保险科负责)

(二十六)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扎实开展“提效争先”改革创新行动,各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要主动认领劳动争议商调裁诉一体化共享服务机制、“劳动执法+”服务、“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一件事”改革、“社银一体化”“智慧人社”服务、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等重点改革事项,打造一批群众和企业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改革亮点和典型经验,形成更多人社工作“沂源经验”“沂源特色”,以改革创新项目开展实现人社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加快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配合做好省市“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业务梳理,开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提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局办公室、局法规和工伤保险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七)打造“沂源人社”宣传品牌。紧扣“民生实事”“三提三争”等人社中心工作,加大正面宣传、主题宣传力度,总结、提炼一类成功经验,打造、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守正创新,全媒发展,利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有趣、有料、有用”的宣传,提高人社政策的传播力和亮点工作的影响力。持续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化解舆情风险。(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人事考试工作。积极配合市级建设淄博人社线上公共服务集约化平台,不断优化“百事通”和视频帮办服务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存量二代社保卡向三代社保卡更新步伐,继续扩大“民生一卡一码通”应用场景。加强考试安全管理,提升考试服务效能,推动人事考试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抓好人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执行和监测。强化统计服务和监督,提高统计服务质效。加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管理,高质量编报年度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强化账务管理,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加强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应用。(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负责)

(三十)抓实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就业人才、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政策文件精细化解读,规范办理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档案管理。持续推进无烟机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巩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三十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初信初访和日常办件工作质效。深入开展人社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做好维稳相关工作。(局信访室牵头负责,各科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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