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1-51972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12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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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社所,各企业:

现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105号)转发给你们,以供参考。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9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发布2021年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和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的通知

淄人社字〔2021105

 

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指导企业更好进行内部工资分配,现公布我市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附件1)和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数据(附件2),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是在对全市不同行业、规模、经济类型的555户企业、71657名职工2020年度企业薪酬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而确定。

 

二、工资指导价位分别以“低位数、中位数、高位数”三个档次发布,共发布全市工资指导价位464个。其中,高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处于高端10%位置的数据;中位数为排序中间的数据;低位数为低端10%位置的数据。各职业工资指导价位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的指导性信息,不是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企业参照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内部分配关系时,应结合本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和各职业岗位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劳动者的劳动贡献等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水平。

 

三、企业人工成本参考数据是在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基础上,通过汇总整理取得的,从劳动报酬、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其他人工成本7个方面呈现了我市45个行业491家企业的人工成本构成情况,可为各类企业人工成本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四、企业采取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确定工资增长时,可参考政府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水平等作为协商订立的依据。

 

附件1:淄博市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指导价位.xls

附件2:淄博市2020年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和构成.xlsx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