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举办“齐心共创·赢在鲁中”第二届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的公告(青年大学生赛道)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3-54116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齐心共创·赢在鲁中”第二届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的公告(青年大学生赛道)

发布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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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引育集聚一流创新人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分赛道、分领域组织第二届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淄博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淄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大赛设置
时间:2023年11月—2024年01月
赛道:青年大学生赛道
类型:面向有意向在淄博落地创业的项目和团队
领域:面向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和新经济领域,重点聚焦氟硅新材料、人工智能、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氢能及储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
奖项设置:青年大学生赛道6个左右(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具体奖项设置将视参赛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三、参赛条件
(一)青年大学生赛道
参赛人选须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40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二)其他要求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2.往届省、市创业(创客)大赛项目,不允许以相同(或关联)的产品、创意、设计、项目参加大赛。
3.参赛人选仅可选择一个赛道参赛。
4.鼓励社会引才中介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参赛。
5.参赛人选和推荐单位对参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
所有参赛选手需在爱山东APP注册后按以下流程登录。
方式一:登录“温暖淄博人社”微信程序,选择“公共就业创业”,通过创业服务云平台进行报名。
方式二: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服务”栏目—“百事通人才服务”登录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2023年12月25日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参赛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三)初赛阶段(2024年1月5日前)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参赛项目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和现场连线。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决赛人选。
(四)决赛阶段(2024年1月20日前)
大赛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评选获奖选手。
五、支持政策
(一)青年大学生赛道
获奖创业项目1年内在淄博市落地的,按照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8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对进入决赛但未获奖的创业项目类团队,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
赛后我市对获得奖项的项目提供“一揽子”政策包支持,具体包括开展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免费创业培训、入驻园区费用减免、给予创业补贴等内容。并且将组织“淄博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联盟”理事单位,与参赛项目进行专项落地对接,加强海内外智力与民营资本间的对接交流,做好项目在淄落地的各项具体对接工作,促进项目在淄落地生效。
六、其他事项
(一)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淄博市各类人才工程。
(二)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参赛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五)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电话
青年大学生赛道:0533-3186110
沂源县咨询电话:0533-325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