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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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9-07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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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职)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依法履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法治宣传实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人社日常工作为依托,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月”、“人社政策进企业”等活动为契机,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分组分片,进入社区、进入村镇、进入企业,加强人社部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推广,将劳动就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及时进行传导,提高了我县民众对人社政策的认知。

(二)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市人社局、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等要求,从部门实际出发,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认领并发布130项权责清单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6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权力8项,公共服务42项。二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并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人社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的省市县三级统一。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19年新购置2部新型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使用,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二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布了《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以及法制审核的内容,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截止2019年12月5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方式对492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除举报投诉专查外,对用人单位抽查的频次均未超过2次),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示。通过抽查,393家用人单位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99家用人单位存在问题。其中涉及拖欠工资待遇类行为的85家,补发工资待遇374.1万元;涉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8家,补缴社会保险费28.4万元;涉及未办理档案类手续、未将劳动合同文交付劳动者的1家;涉及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的5件。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

三、依法进行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立案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24件,结案110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5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份,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75万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问政山东》以来,督促教育系统为255名学校保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补发工资648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4142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信访案件处理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置、及时反馈、高效便民”的工作模式,推行局领导公开接访和重点信访案件包案责任制。受理并办结各类信访案件1621件,其中“12345”热线转办1351件。

(三)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程序、权限,履行工伤认定职责。2019年共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311人次。

(四)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了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续订和解除劳动合同。

(五)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2019年,收到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337件,其中立案受理311件,不予受理26件;累计审结案件304件,其中裁决138件,调解131件,撤诉及其他方式结案35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6.5%,调解成功率达到63.5%,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社保征缴稽核,社保服务项目进展顺利

(一)稳妥推进企业社保专项征缴稽核工作。一是统筹推进专项稽核进程。制定详细的社保基数调整稽核工作计划,对全县1042家企业进行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宣传发动,对被稽核单位进行分组、分时间段,“一对一电话通知,集中稽核参保企业。稽核企业1049家,涉及人员4.1万人。其中,对82家存在应参保未参保人员的企业限期整改。二是加大欠费催缴和处理力度。认真梳理涉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信访举报投诉案件,制定欠费催缴工作流程,及时跟进处置。移交劳动监察处理欠缴社保费案件9件,与法院协调1件,有3家企业补缴了欠费,有效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建立健全了全流程的内控制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系统数据对比等方法,对所有业务、财务、信息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工作流程的安全健康运行。建立共享信息数据比对制度,防范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追缴整改。追回20人冒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7.4万元;收回69名居民冒领资金10.44万元;追回33名有营业执照并领取失业金人员冒领资金20.84万元;收回2人冒领机关养老金8.7万元。

 一年来县人社局在依法履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诸如政策宣传不到位、监察执法人力薄弱、社保征缴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监察执法投入,稳妥推进社保费税务代征改革、积极落实就业创业促进政策、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努力推进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