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236T/2024-54330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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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沂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有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法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一是结合人社工作职能,依据《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制定沂源县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省工作平台,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定期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维护,确保及时更新。三是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所涉及到的执法检查类别,建立与履行检查职责相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公务员、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督的人员。

(二)制定抽查工作指引。根据工作实际和执法要求,制定人社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包括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等内容。

(三)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依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人社部门(部门联合)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人社部门内部存在涉及两个及以上业务科室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的,人社部门组织内部联合抽查,避免单一事项检查和各自为政。

(四)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抽查检查。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根据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五)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加强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智慧监管平台为支撑,应用大数据分析手段进行数据监测、挖掘比对和监测预警,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

()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