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3-53311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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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3号;邮编:256100;电话:7050800;传真:3242073;电子邮箱:yyxnyjbgs@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沂源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共计149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9条。

 围绕管理和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加强会议公开力度,常态化公开农业农村局会议,主动公开专题会议3次,部门会议2次,会议解读2次。组织中心及各科室主动公开美丽乡村、脱贫攻坚、涉农补贴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请公开沂源县的现有的家庭农产名录”,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时认真回复。与2021年相比减了4件,均为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更加清晰,明确有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承办具体任务,其他科室协助办理的工作层级,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脱敏,协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定不移抓严抓细抓实,强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定期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根据分工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做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落实责任人员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上下级互相监督的保障机制、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核机制,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合理之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县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按时按质完成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较少,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程度和主动程度还有所欠缺;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内容较为传统,未能真正做到与群众畅连无阻;三是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水平、理论水平仍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实际处理具体工作的方式做法还不够创新。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农业农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全局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做好县大数据中心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长效学习机制,积极学习政务公开优秀案例和公开形式,培养一批精通、热爱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建好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沂源县人民政府按照《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把业务工作同政务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坚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公开制度,对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做到及时公开。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收到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4件。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解读方式。对文件多元化宣传,要求发文科室强化互动,指导通过图文宣传、解读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