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执法职责】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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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5-544997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一)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三)提出对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
(四)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承担农作物种子、果品、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管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
(六)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知道农药科学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