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2-52430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8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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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内容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1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经营者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农药经营者抽查比例为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

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经营者

肥料产品质量、包装标签、登记证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3

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经营者

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主体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质量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为5%,每年抽查1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4

针对拖拉机所有人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对使用人是否规范操作进行检查

拖拉机所有人及使用人

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驾驶操作人员是否规范操作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种植业和渔业生产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6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畜禽等动物养殖企业、场、户(个人)

档案管理;卫生防疫;销售记录;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监督检查

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

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8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企业

屠宰企业是否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违法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行为;按照农业部《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内容和要求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2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9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0

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

对批准进口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对进口兽药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及产品监督抽检、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1

对兽药使用的监督检查

畜禽等动物养殖企业、场、户(个人)

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兽药使用环节是否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 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是否使用禁用药品。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