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林果产业结构调整进度较慢的镇办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制定出台了《十年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意见》。2015年,沂源县果品产销服务中心对全县果业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关于《沂源县果业十年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4年)》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果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划”对沂源果业确定实施“老新同步并行”均衡发展,即:果品主产区以老劣果园改造为主,果品潜力发展区以新栽标准示范园为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潜力发展区,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苹果现代集约栽培,重点启动南鲁山镇流水-璞邱片、石桥镇葛庄-黄墩河-关河峪片、鲁村镇泰薛路两侧、悦庄镇辽军埠中心片和沂蒙路两侧等五大园区建设,示范带动新建现代化果园8万亩以上。
2. 县政府出台了《沂源县现代农业扶持办法》的通知(源政发[2019]9号),从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19日。“办法”对适度规模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条件及补助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新建的、采用现代果树种植模式、土地流转手续完备、、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高效特色农业示范园或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经核实后,土地流转费连续补助三年,其中企业类流转费每年按500元/亩的标准补助,家庭农场类土地流转费每年按300元/亩的标准补助;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按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该办法对加快沂源果业高效发展,实现“种得好、销路畅、收益高”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3. 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沂源县果业振兴实施意见》(源办发〔2020〕8号),“意见”对现代果园发展工程按照品种优良、宽行密植、适度规模要求,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现代集约栽培模式新建现代果园。到2025年,全县新发展以“沂源红”苹果为主的各类果树5万亩。重点加强两类苹果示范园建设工作并考核各镇办,在完成分配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两类示范园建设标准,每超额新建1处示范园加5分。
4. 积极争取项目建设工作。一连续9年实施了“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和“省高效特色农业项目”,项目区内对苹果现代集约栽培示范区、桃现代集约栽培示范区、标准化育苗示范区等重点落实建设在以南鲁山、悦庄、鲁村、南麻等果品潜力区,高标准示范园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二积极争取了省级产业园项目,规模化基地重点选择在果品发展相对滞后的果品潜力区。
5. 加强果园科技支撑。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果业高质量发展,与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单位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成立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沂源)苹果产业研究院及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智慧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并设立了淄博市首家农业院士工作站以及淄博市苹果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沂源县成为全国唯一囊括国家现代苹果产业体系、葡萄产业体系和桃产业体系三大体系支撑的县。同时充分发挥中心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大果树技术培训的力度,扩大技术指导的覆盖面,注重提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的成效,不断提升农资服务、果品销售服务和品牌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树立情系果农、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导向,做好果品潜力发展区示范引导建设工作。感谢您对全县果业工作的关心支持,诚恳期待您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