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答复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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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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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高度分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总结市级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开展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累计清查资产41.34亿元,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203.3万亩;完成了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7.69万人;完成了资产折股量化,量化资产总额11.34亿元。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规范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和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工作,现已完成登记赋码的村数517个,其中农业部门516个、工商注册村1个,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您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清产核资。制定印发了《沂源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清产核资工作流程指南和清产核资工作配档表,明确清产核资工作重点、程序及流程,夯实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指导镇(街道)、村“一村一策”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注重发动群众参与,共印发宣传条幅800余条、宣传手册1500册、明白纸4万份、文件汇编1500份,并通过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让村民明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怎么回事。工作开展中,对资源性资产的清查,利用土地确权、二轮延包合同、入户调查摸底等基础数据,重点对未发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核实,查清承包关系、面积、时限、金额建立台账。对各村账内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金、债权债务等,采取以账找物、以物对账、账物相符的办法进行核查,做到账目清、资产清、类别清,实现账据、账账、账款、账表、账实“五相符”。各镇(街道)严格清产核资公开公示,做到了资产清产核实、核增核销、债权债务的核销不少于“三榜”公示,确保了清查结果精确。

2、成员界定。制定印发了《沂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指导意见》,梳理了成员界定的各种类型和参考意见,明确了成员界定程序。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地做好组织成员身份的甄别确认。具体工作中采取“五步”工作法(召开村民会议,成员名册初榜、再榜公示,签字确认成员名册,终榜公示,存档备案)或“三公示一签字确认”法(初榜、再榜、终榜公示,成员签字确认),对暂时不能确认身份的,通过签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嫁女(入赘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外调、个人承诺、村集体民主讨论等方式进一步进行确认。针对村改居、城区村、城中村、园区村、经济发达村,受利益驱使,户口不愿迁出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及其子女等特殊群体身份确认问题,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研判建议、沟通反馈、实名票决、落空追认”四项机制,充分发扬民主,有效防止了“两头占”和“两头空”,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3、资产量化及股权管理。制定印发了《沂源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设置量化指导意见》,坚持依法依规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居)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清产核资结果,制定资产量化方案和股权设置、管理办法,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各镇(街道)批准后实施。严格按村集体资产类别结构,明确资产量化范围,对经营性资产数额大的城区村、城中村、园区村、经济发达村,可量化经营性资产,也可量化总资产或净资产;对村只有非经营性资产和未发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可量化总资产;对只有资源性资产,可只量化资源性资产,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股权设置坚持以成员股为主,对因开展建设负债较高情况特殊的村,可通过民主程序决定是否设立集体股,但将集体股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股权管理严格执行“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允许股权在户内有条件继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受益者。

4、登记赋码。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政改〔2018〕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鲁农经管字〔2019〕1号)文件要求,制定沂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流程、注册登记材料中所需的会议记录和公示材料目录,指导镇(街道)组织提报赋码登记材料,推进了登记赋码工作。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按时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镇(街道)对未完成登记赋码的村,抓紧完善登记赋码材料,按程序审核提报,推进赋码登记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2、扎实做好组织机构证书打印和发放工作。组织力量对完成登记赋码村提报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并与登记赋码系统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全面开展组织机构证书打印、发放工作。积极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做好股权证的购买、打印、发放工作。

3、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一是突出做好村级资金、资产和账务管理工作,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资产运营高效。二是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开展农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县农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后集体资产如何运营管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感谢您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公章)   

                                2019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王传信,联系电话:7050809)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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