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实施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振兴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非常符合我县当前乡村振兴的需求,根据您的建议,今年以来,在加快我县乡村振兴方面,我们着力做了以下几点的工作:
一、突出规划引领
出台了沂源县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编制了沂源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五个专项工作方案、省“十百千”工程示范县实施方案,形成了“1+1+5”乡村振兴规划体系。按照“四个一批”(集聚提升一批,融入城镇一批,特色保护一批,搬迁撤并一批),循序渐进、分类推进,做好村庄规划,按照连片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的思路,着力从标准规范和特色创新两个方面进行谋划推进,制定了示范片区创建的36条标准,探索了产业带动型、能人引领型等6种模式,整合片区资源,选择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连片村庄进行集中打造。
二、夯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六个工作专班,对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责任分工机制要求来推进落实,实行任务清单机制、县挂包领导解决问题清单报告机制、月调度督导机制、季度通报机制、年度观摩点评机制和工作奖惩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持续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紧紧围绕“种得好、销路畅、收益高”的目标定位,针对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三老”(树老、人老、管理模式老)问题,出台了《沂源县现代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沂源县现代农业扶持办法》,利用现代农业扶持政策的杠杆作用,持续在品种结构、空间布局和生产投入上优化调整,推动果品等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夯实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基础;深化农业科技“展翅”行动,突破制约沂源苹果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的推广运用,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企业50家,新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各1处。
四、实施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收“清零攻坚”行动
对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进行清理规范,目前446个村已完成清收,清收拖欠费用1.4亿元,清理规范合同14056份,全县184个村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村中,通过开展合同清理规范,就有126个村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既壮大村集体经济化解了债务包袱,又提升了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
五、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里程达到1812公里。实施了县乡公路大中修、13座农村危桥改造、村道复修及农村街巷硬化“户户通”工程,已累计完成硬化305万余平方米。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了水源、水处理配套设施以及管网改造工程。大力实施村庄“五化”和庭院“三改”工程,实施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积极开展“美在家庭”示范户创建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六、拓宽乡村振兴筹资渠道
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一是健全县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二是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谋划研究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不断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9年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1亿元,集中优势资源,推进示范片区等乡村振兴建设,实现重点突破。三是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建设。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我县乡村振兴步伐。也欢迎您继续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的发展。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公章)
2019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发展规划和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张培培,联系电话:7050813)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