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涉农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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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51998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惠农政策包括
一、农业(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包括苹果、桃、大樱桃、葡萄、大棚(日光温室)和玉米、小麦险种。
保费、保额及保费承担比例。苹果保费:每亩200元(各级财政60%、农户40%),每亩保额4000元;桃保费:每亩150元(各级财政50%、农户50%),每亩保额3000元;大樱桃、葡萄保费:每亩200元(各级财政50%、农户50%),每亩保额4000元;日光温室保费:每亩保险费分230元、380元、460元、570元4档(各级财政60%、农户40%),每亩保额对应分别18000元、33000元、46000元、60000元;钢架大拱棚保费:每亩保险费分230元、330元、420元、550元4档(各级财政60%、农户40%),每亩保额对应分别9600元、15000元、22000元、30000元。玉米保费:每亩20元(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每亩保额450元;小麦保费:每亩20元(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每亩保额500元。
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方面。
(一)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全县种小麦农民;补贴依据:以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2020年全市补贴标准为每亩137元;补贴发放: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补贴依据:种植小麦,且压茬种植玉米、水稻或其他作物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种植单季水稻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补贴发放: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三、农机购置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按照省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类农业机械补贴额度参照《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请在山东农机化网(http://www.sdnj.org.cn)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查询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培育项目
(一)实施内容
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
1、支持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技术装备。
2、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财务管理、技术指导等。
3、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参加国内知名农产品会展活动,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扩展营销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
(二)奖补标准和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拟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示范社、县级以上示范场按照实施项目、投资数额、示范带动能力等级的不同给予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