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中共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度果业振兴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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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3-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度果业振兴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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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农委办发20203

 

中共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2020年度果业振兴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沂源县2020年度果业振兴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沂源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311

 

沂源县2020年度果业振兴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

二、考核方式

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镇办自查与部门查验相结合,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果业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果品生产(40分)

新建(重建)苹果现代栽培示范园和苹果老果园改造提升示范园各1处;新发展各类水果12210亩,实施老果园改造提升30000亩。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15分)

新发展水肥一体化面积2万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年内技术覆盖面积达到20万亩;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万亩;推行林果政策性保险。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土地规模经营(30分)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鼓励土地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年内规范建设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0个,新流转土地面积15000亩。

(四)农产品质量与品牌(15分)

主要是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推行新型经营主体合格证制度等。

四、计分方法

(一)果品生产(按100分赋分,根据权重折算分值)

1、两类苹果示范园建设(60分)

1)新建(重建)苹果现代栽培示范园1处(30分)

按照苹果现代建园标准,采用优质大苗和宽行密株建园,起垄栽培,行间生草,配套水肥一体化,采用矮化苗木建园的需配备支架系统,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示范园集中连片、整齐一致,新建面积达到200亩(重建100亩)以上,老果园重建的要进行土壤重茬处理。满足以上条件的得30分,少一项不得分。

2)新建苹果老果园改造提升示范园1处(30分)

按照苹果老果园改造提升标准,采用间伐减密提干、落头、去大枝两种方法进行果园改造,采取增施有机肥、果园生草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配套水肥一体化,推行果园清洁生产措施,示范园集中连片、果树整齐划一,面积达到200亩(含200亩)以上。满足以上条件的得30分,少一项不得分。

2、新发展各类水果及老果园改造提升(40分)

1)新发展各类水果(20分)

按照《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分解表》,新发展苹果、桃、大樱桃、葡萄、猕猴桃等水果的。完成面积达到任务分解指标的得20分,完不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2)老苹果园改造提升(20分)

按照《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分解表》进行老苹果园改造提升的。推行郁闭果园改造、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适时采收、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果园生草、果园实用机械等现代果园管理新技术,完成面积达到任务分解指标的得20分,完不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3、加分项目

1)两类苹果示范园。在完成分配任务的前提下,按照两类示范园建设标准,每超额新建1处示范园加5分。

2)果品分拣及深加工。新上一条高端智能水果分拣线或新上一项果品深加工项目的加10分。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按100分赋分,根据权重折算分值)

1、水肥一体化(50分)

1)新建水肥一体化基地面积(40分)

按照《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分解表》,新建设水肥一体化基地,完成面积达到任务分解指标的得40分,完不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2)新建高标准水肥一体化示范园1处(10分)

高标准新建水肥一体化示范园区一处,面积100亩以上,配备智能水肥一体机,建立水肥一体化施肥参数,水肥耦合施用,技术先进的,计10分。高标准新建水肥一体化示范园区,面积大于50亩,小于100亩的,按照完成亩数折算计分;50亩以下的不计分。

3)加分项目

高标准新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园区一处,每增加一处100亩以上的,加5分。最高加10分。

2、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20分)

1)编制技术模式(4分)

结合当地实际,集成组装类型多样、可复制推广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和操作规程,每项技术模式或技术规程得2分,最多得4分。未制定的不得分。

2)开展技术培训(4分)

在关键农时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等活动2次以上得4分。未开展不得分。

3)完成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6分)

按照《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分解表》,完成面积达到任务分解指标的得6分,完不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

4)规范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300亩以上示范片一处(6分)

以合作社或企业为实施主体,统一推广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制定实施方案,操作过程规范、档案记录完整,示范带动能力强的,计6分。示范带动一般的,综合评定计分。

3、病虫害统防统治(20分)

依托农业企业、植保组织、合作社等,使用无人机或高效植保器械,在果树、蔬菜、中药材、粮油等作物生产中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按照《2020年现代农业发展任务分解表》,完成面积达到任务分解指标的得20分,完不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得分。要求:每次作业前,需进行备案,服务方与委托方签订作业服务协议。作业完成后,提报作业记录表,并提供无人机作业数据,作业照片等证明资料。

4、林果政策性保险(10分)

12月份考核,按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计分。

1)政策性保险宣传发动情况(5分)。协助承保公司开展林果政策性宣传发动,利用春季大培训,通过发放明白纸、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形式,逐村开展宣传,村级宣传到位率达到100%。以村级宣传到位率计算(得分=村级宣传到位率*该项分值)。

2)政策性保险完成情况(5分)。协助承保公司积极开展承保工作,提高辖区林果承保率。以年度实际承保面积占任务目标比率计算(得分=实际承保面积/年度任务目标*该项分值)。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土地规模经营(按100分赋分,根据权重折算分值)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60分)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分)

完成农民合作社规范清理工作,健全合作社运营监管台账;大力发展土地托管、技术服务、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按时完成省市县级示范社、示范场申报和监测,每镇(街道)创建1家市级以上示范社或示范场。按完成情况得分

2)建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监督合作社规范运行的管理机制(50分)

完成30%以上的村有运营规范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认定标准:注册社员50个以上,《章程》规范、成员出资额明确、股权结构及盈余返还比例设置合理,管理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簿,推行十统一服务,经济效益明显。根据认定数占任务数的比例得分。

2、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40)

1机构及平台健全(10分)

镇、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健全、人员明确,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达标,正常开展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

2完成流转任务(20分)

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推动按时完成土地流转任务目标,其中50亩以上的规模化流转面积不低于50%。每月25日上报流转进度,缺一次扣1分。

3健全档案资料(10分)

指导农户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进行鉴证;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和电子信息库,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处工作。每发生1起越级上访或信访案件调处不及时扣0.5分。

(四)农产品质量与品牌工作(按100分赋分,根据权重折算分值)

1三品一标认证(30分)

完成1三品一标认证的,得30分;未完成认证的,不得分(完成认证以是否颁发证书或是否通过市农业农村局认可为准)。

2、追溯体系建设(30分)

1)镇级监管站规范运行(15分)

镇级监管站标准化建设(5分),镇级监管站达到五有(有独立办公场所、有独立检测场所、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专项经费)标准,每少一个标准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镇级检测工作(10分)。每月按时完成50个检测任务的,得5分,每少完成1个检测任务,扣0.1分;将检测信息及时上传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云服务平台的,得5分;不按时上传检测信息的不得分。日常巡查工作(5分)。每月至少巡查监管名录单位(农业生产基地、农药经营店、果蔬保鲜储存库等)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的,得5分;每少巡查一个单位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网点规范化运行(15分)

追溯网点规范化建设(5分)。辖区内省----企互联互通的农产品追溯网点有专门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设备齐全、开展正常检测的得5分;每个追溯网点每少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追溯网点信息填报(5分)。辖区内追溯网点农产品相关信息按时上传的,得5分;不按时上传的,1个网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追溯网点基地档案材料规范(5分)。辖区内追溯网点档案材料记录及时、规范,得5分;不规范的,每个网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推行合格证制度(40分)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10分)

镇(街道)成立领导小组、有工作方案、有工作经费、有专人靠上抓、有宣传培训计划的,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合格证制度推行(20分)

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度(10分)。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都实行合格证制度的得1 0分;每少1个新型经营主体,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合格证制度执行(10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者能按要求,规范实行合格证制度的,得10分;不能规范实行合格证制度的,每发现1个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信息上报(10分)

按时上报工作台帐等信息资料的,得10分,每少报或不能及时上报的,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4、加分项

三品一标多认证的,每多认证1个,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5、减分项和否决项

在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检出高毒禁用农药的,每批次扣30分,直至扣完为止;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舆情事件的,一票否决。

五、结果运用

将果业振兴工作纳入县对镇办点评内容,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通报,半年一点评,落实年度总考核。其中,前三季度考核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50%,第四季度年终考核成绩占年度总成绩的50%。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各镇办果业振兴工作考核成绩和等次的重要参考,作为兑现现代农业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