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111628) 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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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5-555316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3ZB202408111628)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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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沂源县沟泉水村河道东南侧有三家养殖户,家畜粪便露天堆放,没有集中处理,异味较大,特别是下午和傍晚异味突出,要求将粪便集中处理,消除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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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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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责令3家养鸭户按要求对养殖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后利用;责令逯某一养殖户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粪便,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南麻街道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户落实整改措施;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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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已整改完成。逯某一养殖户已立即清理储粪池周围散落粪污;南麻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场户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指导,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