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111587) 办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5-555314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111587)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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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3ZB202408111587)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南麻镇高庄村村民刘某某养殖羊并屠宰,有污水和异味,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整改措施

1.责令刘某伟养羊户完善杀羊废水收集设施,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南麻街道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场户落实整改措施;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刘某伟已停止了肉羊屠宰,每天喷洒除味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南麻街道办事处加强了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场户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指导,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