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436) 办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5-55531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436)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5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3ZB202408091436)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西里镇茂子峪村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沂源县西里镇茂子峪村任家玲南山山顶(与蒙阴搭界)、南拐西山山顶(与蒙阴搭界)处分别由村向上申请资金及村民自筹资金建设鸭棚养殖场数座,鸭棚前期择址、建设、规划审批等相关工作缺乏环保意识、规划不合理、环保不达标,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因地势较高,且鸭等污染物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反之随意抽至荒郊野外及农田,随雨水冲刷下渗造成地下水污染,水体营养富集,污染饮用水源。不但会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因为其中包含的很多病原微生物,导致很高的发病率。第二、诉求,督察组应在收到线索后,实地调研并了解实际情况,严格处理,应整改必须整改,应关停严格关停。对相关责任人该追责追责,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整改目标

      加强养殖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违规排放

整改措施

1.责令沂源县富茂果蔬合作社、任德宝畜禽养殖场严格按要求对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后利用;

      2.责成县卫健局加快水源地病原微生物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置;

      3.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责成西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违规排放。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沂源县富茂果蔬合作社、任德宝畜禽养殖场严格按要求采用厌氧发酵方式处理粪污,县卫健局对水源地水质进行了检测,样品检验项目均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指导,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西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查畜禽养殖废弃物违规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