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323) 办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5-55530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91323) 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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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管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3ZB202408091323)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沂源县鲁村镇埠西村,有人在村内养猪异味扰民,要求查处。

整改目标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整改措施

       1.责令侯某华、刘某春及时清理养殖圈舍粪便,做好院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督促村民规范养殖行为;

       3.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侯某华、刘某春已清理养殖圈舍及周围环境,每天喷洒除味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鲁村镇人民政府加强了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场户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指导,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