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20056)办理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20056)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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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20056)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31日至8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受理部门: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33-3241728

如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反馈问题

2015年,沂源县中能华晨公司在宋家峪村和房家圈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荒山土地近千亩。2021年8月,使用大量化学药品草甘磷除草,把荒山上的植物全部杀死,把青山绿水变成了黑山污水,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整改目标

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指导光伏发电企业科学灭草,不使用违禁农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

整改措施

①现场核查。

②跟踪指导该光伏发电基地科学除草,减少对环境影响。

③举一反三,加强农药经营、使用执法检查,开展技术培训。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①经现场核查,2021年8月,沂源中能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光伏太阳能板下杂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为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委托宋家峪村宋某军对太阳能板下450余亩杂草实施清理。宋某军组织村民进行除草,其中,人工割草150余亩,采用“草甘膦”喷洒除草300余亩。其使用的“草甘膦”不属于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名录中的农药,农药来源合法,农药使用方法、使用量符合标准。对光伏发电基地山下的水源进行安全检测。经检测,水质未见异常。

②跟踪指导该光伏发电基地科学除草,指导该光伏发电基地以人工除草为主,必要时要科学使用除草剂。经调查,该基地在2022年、2023年使用除草剂过程中,用量符合要求,未发现超范围使用农药灭草问题。

③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农药经营、使用执法检查,开展技术培训,严禁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2021年秋季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了农药经营管理,印发了2022年、2023年《全县农资打假实施方案》,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镇级监管站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市场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督促农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各项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指导各农药经营店签订了农药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禁限农药明白纸。同时加强了农药使用技术培训。2023年对全县所有农药经营业户进行了一轮市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