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源农字〔2023〕4号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局直各单位,有关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指导、过程控制,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

 

农产品例行监测是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县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镇-村(企)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对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环节的例行监测和日常管理,动态掌握全县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以监测促监管,为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监测对象

全县辖区内蔬菜、果品(鲜果)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户生产地块、冷藏保鲜库等。

(二)监测任务

县级例行监测全年最少开展4次,以蔬菜、水果为主。全年检测样品不少于1000个,定量检测不少于600个。在重大节日或重点农产品集中上市期,开展专项抽检工作。第一次例行监测以大樱桃为主;第二次例行监测以桃为主;第三次例行监测以苹果、葡萄等果品为主;第四次例行监测一般在元旦春节前后开展,主要以韭菜、草莓等果品蔬菜为主。

各镇(街道)主要以基地、种植户、市场的监督性速测为主。

原则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监测,检测品种覆盖辖区内大宗农产品,检测范围包括辖区内的“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规模化种植基地及农户。南麻街道、历山街道、鲁村镇、大张庄镇、悦庄镇等蔬菜主产镇办,要加强本地主要蔬菜品种(特别是韭菜、芹菜等)的产中、产后监测,加大监测的广度和密度。各镇(街道)请结合实际,制定《2023年度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监测计划)》,确定专职检测人员,监测计划于2月28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电话:7050832;邮箱:5333241430@163.com)。    

    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及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实行产品自检,原则上每批次产品收获上市前都要进行自检,填写检测记录并存档。镇级监管站负责对辖区内的生产主体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按照NY/T 762-2004规定执行。

(二)定量检测主要项目:六六六、多菌灵、三唑磷、三唑酮、甲胺磷、二甲戊灵、阿维菌素、苯醚甲环唑、乐果、水胺硫磷、腐霉利、涕灭威(涕灭威、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之和)、毒死蜱、虫螨腈、克百威(克百威、3-羟基克百威之和)、甲拌磷(甲拌磷、甲拌磷砜、甲拌磷亚砜之和)、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辛硫磷、氰戊菊酯、吡虫啉、啶虫脒、氟虫腈(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硫醚之和)、氧乐果、对硫磷、氯氰菊酯、虫酰肼、烯酰吗啉、甲霜灵、嘧霉胺、噻虫嗪、百菌清、乙酰甲胺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二嗪磷、咪鲜胺、哒螨灵、吡唑醚菌酯、氯虫苯甲酰胺、多效唑40种农药(具体监测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而定)。

(三)检测依据:根据酶抑制率是否大于50或根据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进行结果判定。

四、实施单位

(一)局质监科:负责县级例行监测方案制定、过程指导、产品抽样,负责检测信息收集和上报。负责样品速测、协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定量检测、检测结果汇总、检测数据上传、报告出具等工作。负责问题样品的依法追溯和立案查处。

(二)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积极配合省、市、县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

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及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可自行进行产品或委托镇级监管站进行检测。

五、结果运用

县级每次例行监测完成后,监测结果报送县领导,反馈至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并列入对镇(街道)考核内容。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月例行监测完成后,做好检测数据上传工作,监测结果要存档,并报县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备案。监测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镇(街道)考核内容。

“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及市级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在自检后,要及时记录检测结果并存档,并报镇监管站备案。自检情况列入对镇(街道)考核内容。

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生产指导和过程控制。对农残超标的问题样品,要跟进进行追查溯源,依法查处。

县、镇、企三级监测结果要及时通报给技术部门,作为研究制定替代农药推广技术方案的依据。各级监测人员要切实遵守工作纪律,对检测结果保密,不得私自向外公布或透露。检测结果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例行监测工作,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抓手,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

要加强业务学习和监测能力建设,要严格抽样方式和检测方法,科学使用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各镇(街道)要突出实施好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提高检测准确度和处置及时性。

(三)严格考核奖惩

将例行监测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凡监测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出现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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