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源农字〔2023〕1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农业农村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实现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全流程整合农业农村系统内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农业农村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抽查事项进行修订完善,编制《沂源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结合本地区监管特点和需求,在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进一步细化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全局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进行分类标注,提高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随机抽查的高效率。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地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

(四)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县局对抽查检查情况、结果录入情况进行统计,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五)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加大随机抽查工作后续处置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限期整改落实。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各中心、各科室要在每次抽查结果录入完成后,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把后续处理反馈情况做为对各中心、科室年度考核指标。 

(六)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经验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下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的整体效应,强化工作融合,完善条线监管,做好对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真正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中心、各科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召开会议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注重情况反馈。各中心、各科室要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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