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4-519607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
6.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9.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0.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