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重大动物疫病(生猪)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制度 (2024版) | ||
---|---|---|---|
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4-54742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制免疫“先打后补”;对规模养殖场之外生猪年出栏≥50头的养殖场(户)鼓励实行“先打后补”,无法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继续免费提供强制免疫疫苗,并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兜底服务,确保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尽免。
二、“先打后补”的补助条件
1.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
2.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对所养畜禽完成强制免疫病种(含亚型)的免疫,没有发生动物疫情;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监督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三、“先打后补”的补助额度
口蹄疫:猪每头不超过1.6元,仔猪每头不超过0.8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上级各级资金拨付情况和养殖场户申请情况确定。
四、保障措施
1.持续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做到逐户宣传、逐户指导,一对一教学,确保养殖场户能够深入了解政策细节、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提高养殖户的自主参与能力。
2.简化申报流程。对“先打后补”政策的申报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提高申报效率。
3.继续优化补贴发放机制。尽量提高补贴标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