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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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2-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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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公示

 

一、补助畜禽和病种

根据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规定,目前我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O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A型)、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畜禽实施先打后补

二、补助条件

1.养殖场户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

2.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免疫苗,对所养畜禽完成当地规定的全部病种的免疫,且抗体检测合格;

3.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提出补助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

    三、补助程序(参考)

1.申报材料

推行便民服务;养殖场户通过手机APP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由养殖场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1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

2.申报与审核

应于每年1130日前完成当年度先打后补补助申报和审核工作,1130日之后申请列入下一年度计划。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附带上述申报材料向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完成审核,并汇总生成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经县级财政部门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后,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及时落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并及时足额发放至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