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MB286526XT/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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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镇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和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对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是: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事项要求具备六个要素,即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

1党政领导职务、职责权限。

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完成情况。

3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政府向社会承诺的大事、要事、实事完成情况。

5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6其他临时性重大事项情况。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栏; 

二)会议公开。主要结合有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在会上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就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某一重大活动进行公开; 

(四)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经常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成立以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