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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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MB286526XT/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
补贴程序: 1、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者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
2、审验公示信息。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省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