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标题: 南麻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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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1-09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南麻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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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20206

 

 

南麻街道党工委

南麻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各责任区,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工作程序的通知》以及上级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一月一报账制度,及时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

会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分村建账,按村(居)核算,坚持日清月结;各村(居)收支业务,要当月审核、当月入账,并签订月结承诺书。

村报账员须于每月25—30日(2月为23—28日)向街道农经站代理会计报账(节假日顺延);按月结算后,次月7日前,街道农经站代理会计应当向报账员提供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等财务报表,经村(居)报账员、村(居)书记主任、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和备查。当月确无账务发生的村(居)也要按规定召开民主理财会,做好本月无账务处理的理财记录,并在公示栏中公示。代理会计必须每月到村(居)参加民主理财会议。

街道农经站代理会计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账务处理;村报账员要认真登记好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并于月末及时与街道农经站总会计、开户银行核对存款余额,次月7日前完成上月的收支结算。

应收款与应付款等往来账款账户期末余额不能长期为负数,若长期为负数应对转(应收款与应付款调账)。

代管资金余额要及时核对,代理会计结账后的期末余额与总会计结账后的期末余额要账账相平,账款相符。

二、严格收入管理

各村(居)收入现金要及时向对方开具收款收据,来源必须详细注明,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核对并签字。取得的所有收入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并存入村级账户。

对各村(居)取得的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福利彩票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支农惠农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单设科目,单独列支。

加强村级收入档案管理,防止收入不入账或账外账、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严禁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

三、严格支出管理

使用集体资金,必须坚持先批后用、一事一批、批实相符的原则,坚决杜绝未批先用、多事一批、批实不符等违规行为,严格按规章制度及审批程序使用资金。

(一)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村集体大额资金使用等财务支出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包村干部要及时参加村(居)研究财务支出审项的相关会议,研究时须严格按照南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办法》(南发[2015]44号)执行,对财务支出民主决策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在相关会议记录上予以签字把关。

(二)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付制度。村(居)审批的款项到位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及时履行民主程序并纳入账内管理;各村(居)要严格执行会计结报账制度,在规定的财务结算期内结清账目;对未结、未清的村(居),代理中心不再进行资金拨付,直到结清未处理的账务再进行拨付。

(三)严格落实资金支出报批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由村(居)报账员(村会计)凭工程(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原始凭证、南发[2015]44号文件规定的七支笔签字的代管资金领用审批单及会议记录原件,通过报账提款的办法审批。对春节前代管资金的审批,须先上报农经站发票(其他自制原始凭证)及明细、会议记录原件,通过报账提款的办法审批,审批后的资金严禁冲回。

(四)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集体专项资金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按取得时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严禁套取、平调、截留、挪用,严禁用于其他非生产性支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按照程序规定操作,使用时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张榜公布,纳入村账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不能与集体资金混支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等支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严禁主管部门超标准提成,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规范资金审批签字程序。代管资金领用审批单须依次经村(居)书记主任、包村干部、责任区第一书记、代理会计、农经站长签字,超出备用金的须经农经站分管领导签字,超出1万元的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签字审批。

(六)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对村(居)审批资金的支付,所有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合法、规范,所有支出必须有税务(或财政)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及明细,要注明用途,有书记、主任签字和经办人签名,经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加盖民主理财章(村务监督专用章)。对手续不完备,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出纳有权拒付,会计不得入账,票据退回经办人。

1、从外单位购进材料及其他用品的要取得正式发票;各村(居)与本村村民发生业务的,须提供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付款凭据;人工费、零工款须提供劳务费发放表”;各类工资发放须提供村组干部工资补贴发放表;预付工程款须提供领款单。所有原始单据必须填写付款用途,由领款人本人签名并摁手印,经办人、村(居)书记主任签字。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要加盖对方印章;付款凭据及其他自制单据要加盖村委会公章。

2、工程款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不能使用定额发票,定额发票一般使用于饮食业、门票、娱乐业及零售行业。

3、代开发票只能使用与个人发生的业务,与单位发生的业务必须由单位开具发票。代开发票必须由发生业务的个人代开,且有收款人签名摁手印,不能用村委会或村两委成员名义代开。

4、外出参观学习或因公出差的,须提供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后附车票、房费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及出差人员名单。生活费补助按县内每天不超过50元、县外每天不超过100元补助;县外交通补助按每天不超过80元补助。

5、过节物资发放,须提供购买物资的发票、明细,及发放明细并签名摁手印。

6、工资发放及零工、劳务费等支出必须经收款人本人签字并摁手印支付。

7、各类补偿款及年底人口分配款要注明补偿标准、数量、金额,核算数据要准确。领款时需本人签名摁手印,严禁代领、冒领,审批后的资金严禁冲回。

8、会议记录要规范。会议记录时间与会计业务发生时间要体现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前后时间不矛盾,记录内容要详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对重要资金,重要事项做好全程监督。

(七)严格村(居)干部和会计报酬管理。村(居)干部包括村(居)会计报酬,必须严格按照街道考核标准,每人每年工资额原则上不得高于上年度农民可支配收入的2(具体按县和街道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入账。

(八)加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在建工程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不能在在建工程账户长期挂账。工程支出必须有发票(其他自制原始凭证)及明细,没有发票(其他自制原始凭证)及明细的,不能记入在建工程科目;预付工程款(收到条)只能记入应收款。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在建工程(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四、严格工程承包程序

对于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开支,事前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议标、招标、投标程序。5万元以内的,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议标;5万元以上的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必须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办理好议标、招标、投标手续;50万元以上的,还必须将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送交有资历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示审计报告。项目确定后,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村(居)组成工作班子,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

五、严格债权债务管理

各村(居)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清册,摸清债权债务底子,全力清收包括承包费等在内的应收债权,努力控制新增债务,认真做好消赤减债工作。任何人不得平调、挪用村组集体资金,不得利用村组集体资金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和向外借款。各村(居)认真核实好债权债务,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债权债务清理,及时收回欠款,偿还债务,并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及时向村民公开。

六、严格财务公开

每月10日为村级财务公开日,各村(居)要按照规定,对经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审核、街道农经站代理会计审核认可、签字手续完备的财务公开榜逐笔张榜公布,公开内容统一拍照留存,并做好理财记录和财务公开底稿的留存;公开底稿要同村务公开的资料一并整理存档。对每月未按时公开、档案资料不全的,各相关村(居)要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严肃财经纪律

街道农经站要认真履行协调、监督等职责;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履行业务指导、培训和审计监督职责;各村(居)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相关涉及人和责任人,情节较轻的,由街道党工委有关领导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使有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情节较重的,由街道纪工委作出相应处理,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离任的村(居)干部必须搞好财务审计,同时要做好专项审计,对群众反响强烈,财务管理存在明显问题的村(居)要进行重点审计。

 

附件:南麻街道各村(居)会计结报账时间表

 

 

                                                    南麻街道党工委

南麻街道办事处

                            202016

附件:

南麻街道各村(居)会计结报账时间表

 

日期

村(居)

25

东台峪村  陡起峪村  埠下村  范子峪村  齐家屋村  

大田庄村  刘家大峪村  上高村  赵家庄村  沟泉村  

苍粮村

26

南麻二村  西下高庄村  重喜官庄村  河南村  太平村  

盛家庄村  南埠东村  小田庄村  宋家庄村  酸枣峪村  

许村  仁里村

27

西台村  浇花泉村  贾家庄村  西鱼台村  核桃峪村  

红花峪村  雕崖村  下高村

28

东高庄村  刘家沟村  北刘家庄村  永兴官庄村  高堂峪村  崮坡村  祥峪村

29

西上高庄村  马王峪村  南刘庄村  北埠东村  朱家庄村

天井峪村  王家庄村

30

付家庄村  栗行村  朱家峪村  侯家官庄村  古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