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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发〔2018〕100号 签发人:崔 锋
南麻街道办事处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第77号的
答 复
县政协: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份,我县发生一处“小饭桌”煤气爆燃事件后,南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要求对同行业“小饭桌”场所进行仔细排查,务必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017年12月30日,南麻街道统一组织街道安环办、教体办、食药所、村建办、派出所、城区责任区等部门对街道范围内的校外托管场所进行联合排查。经查,街道范围内共有校外托管场所(俗称“小饭桌”)12处,其中2017年以前开办的有4家,2017年开办的有8家;房屋性质为居住房的2家,房屋性质为沿街商用房的有10家;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3家,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9家。
为消除“小饭桌”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街道安环办组织燃气使用安全专家对8家提供午餐、晚餐的托管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出31项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现已整改完成。
2018年2月份,接到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后,南麻街道办联合县教体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卫生局、住建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和食药局对街道范围内的校外托管场所进行了联合检查,并督促各托管场所与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对于达到各部门要求的方可予以盖章备案。目前,所有托管场所正在备案中。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联合教育、消防、食药、疾控等部门对“小饭桌”经营场所证件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将这种联合检查方式制度化,以后每个学期开学前、每季度开展一次,力求为广大年幼学生及家长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托管环境。
2018年9月20日
(联系单位:南麻街道 联系人:魏长城 联系电话:3242728)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