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标题: 沂源县慢性病政策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383c/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04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沂源县慢性病政策

发布日期: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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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慢性病政策

 

病种范围

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血友病、癫痫、苯丙酮尿症共22种。

申请材料

1、沂源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申请时领取);

 2、住院病历复印件;

 3、未住院的提供:

两年内连续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近期的检查报告或化验单据;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无病历资料或病历资料无法确定申请病种的必须在辖区内卫生院进行查体。

5、身份证原件

申报时间,地点

 1、每季度末月(36912月)的2030日到镇(街道)人社所服务大厅申请。每次材料申报结束后的下月初由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县级医疗机构专家进行审核鉴定。

    2、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患者随时申报。先到县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鉴定,再到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维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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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

经申请、鉴定,可以选择一家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市内其他医院)、一家镇卫生院作为签约定点单位。

参保人员在县内签约定点单位就诊时必须持社保卡,符合慢性病病种适用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在签约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因病情需要到市外上级医院治疗的必须提前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在签约单位发生的合规费用,一个年度内以5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以上部分联网即时报销50%

    

咨询电话:3252005   3260910

沂源县医保局

南麻街道人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