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南麻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发202314

 

各共同体,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源乡振发〔2023〕20 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麻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0日

 

 

南麻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县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为抓好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帮扶对象。按照2023年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8000元)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对街道内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同时紧盯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监测帮扶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监测预警机制运行等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核查重点地区和人群。重点关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区域。重点关注取消低保政策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核查2017年以来认定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享受低保政策或有在校学生等情况的,认定依据程序是否属实规范、农户是否知晓认可。

2.核查“明白纸”内容落实情况。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是否已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未消除风险);“12345”等群众咨询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是否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核实线索,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3.核查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关注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鲁乡振发〔2022〕11号)文件落实情况,核查镇级受理办结是否按时规范,村级是否真研判、真排查等,着力纠治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要对鲁乡振发〔2022〕11号文件出台以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研判台账进行梳理,核查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是否均进行过逐户研判,符合条件的是否已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此后,严格按照各级每月监测预警职责和《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鲁乡振发〔2023〕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情况的农户,按照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研判,符合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识别。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帮扶对象,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关注已经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是否及时标注退出。同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帮扶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明确要求,监测帮扶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防汛、防旱、防灾等形势依然严峻。按照《中共沂源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源农委办发〔2023〕3号)有关要求,按照村抓风险排查、街道抓信息办理,认真做好每月预警信息的排查办理。

(六)核实核准帮扶对象数据信息。加强同医保、教育等部门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情况逐户核准、修正。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比对清洗、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确保系统内数据信息和帮扶对象实际情况一致。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由街道乡村振兴办汇总后及时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二、进度安排

(一)根据工作方案进行培训(5月12日前完成)。街道根据县级培训精神和工作方案培训到村,确保街道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6月10日前完成)。根据统一要求,各村组织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级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各村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7日前完成)。街道乡村振兴办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街道各共同体、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加强调度指导。街道各村要加强工作落实,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及时与街道乡村振兴办进行沟通,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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