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

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现将加强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事故可控可防理念,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涉农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1〕3号)要求,结合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六查三控一宣传”为工作重点,加强对三轮车等涉农车辆的管理和隐患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村(居)自查。针对目前我街道农村地区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保有量大、运输结构复杂等情况,各责任区组织各村(居)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抽调专人上门入户对辖区内三轮车等涉农车辆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辆和驾驶人情况,规范填写《南麻街道三轮车等涉农车辆基础信息摸底登记表》,组织驾驶人逐一签订《拒绝交通违法行为承诺书》,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责任区检查。各责任区在村(居)自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抽调专人逐村检查摸底排查情况,建立检查台账,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专项督查。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和派出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是否传达到位,任务、责任是否明确,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尤其是三轮车等涉农车辆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抽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督导组将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

(四)隐患排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各部门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全街道临水临崖、穿村、弯道、坡道、村道被交路口等危险道路点段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对树木遮挡驾驶人视线、遮挡交通标志等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

(五)路面巡查。结合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实至路面,突出对三轮车等涉农车辆违法载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远送施工、务工务农人员车辆管理,采取错时勤务模式,加强“一早一晚”,特别是5时至8时、17时至20时、农忙时节、节庆节日等重点时段管控,紧盯重点路段,聚焦施工工地、劳务市场、园林绿化等重点部位,严厉查处三轮车等涉农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六)事故追查。对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按照事故性质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交通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致使三轮车等涉农车辆违法载人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村庄出入口管控。各责任区要组织村(居)切实把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好、发动好、运用好,明确各村三轮车等涉农车辆违法劝导员,组织集中开展劝导活动,规范填写《三轮车等涉农车辆违法劝导工作台账》,严把出村口、上路口、集市口,严防三轮车等涉农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严控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出村上路,规范登记劝导日志,做到每日有劝导,劝导有记录,确保三轮车等涉农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八)车辆源头管控。紧盯三轮车等涉农车辆销售环节,严厉查处违规销售、非法改装车辆以及虚假宣传、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等行为,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九)企业主体管控。按照“谁主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禁止利用三轮车等涉农车辆违法接送务工人员。督促企业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出入口劝导作用,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监督、督促所属车辆、驾驶人员严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按时办理保险手续,定期参加车辆年检和组织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企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书》

(十)加强宣传教育。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要广泛发动宣传,在村(居)进出口增设“禁止三轮车载人”警示标志,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充分运用农村“大喇叭”、横幅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宣传载体,曝光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典型事故案例,对无牌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和法律后果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深入集贸市场、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放明白纸、告知书等,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共同营造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是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梳理风险隐患,迅速跟进落实措施,全力做好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形成共治合力。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完善情况通报、信息传递、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研判,精准治理影响三轮车等涉农车辆交通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压实安全责任。各责任区、各村(居)、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街道联合督导检查组定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和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压实安全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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