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核定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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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1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核定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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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通知》(鲁财基〔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施组织和宣传发动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2021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明白纸、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程序及责任。倡导诚信申报,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村级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督。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按照镇、街道政府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工作监管。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将做好部署、检查、督导工作。各镇、街道要把好核查源头关,逐村核查上报面积,排查增减原因,对上报面积有疑似问题的村,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地测量,切实做到有据可查。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20年11月2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由各镇、街道确定。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由镇、街道到村公示)、确定,镇、街道政府汇总、公示、确定、上报等。

(一)农民自报折实面积。镇、街道要按照县里统一格式印制农民自报告单,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由农民自行填报、签字确认,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为做到应报尽报,请各镇办合理确定自报截止时间,建议在2月20日前完成自报,防止出现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户在自报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种粮农户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20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21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无误后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加盖村委会章后上报镇办。

(三)乡镇审核村上报面积。镇办政府要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对每个管区抽查1-2个村地方式进行抽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取抽查原始记录和影像资料。审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镇办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严格执行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办政府。由镇办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7 天;在镇办政府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 7 天。镇办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

(五)严格数据录入。公示无误后,各镇、街道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并以政府正式文件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六)县直部门复核。在镇、街道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后,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进行抽查,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核定程序,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

(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对自报的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漏报与少报面积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认真做好群众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镇、街道政府要设立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电话,明确群众政策咨询问题答复责任人,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对于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信访事项,镇级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调查处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提高首访办结率。信访人对镇级政府书面答复意见不服的,可向上级复查复核机构申请复查复核。

(三)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发现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户采用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移花接木等手段,存在冒领直补款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等违规违纪等行为,对重大的和典型性虚报面积贪污补贴资金案件,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联合督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违法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四)严格核定程序,规范核实档案管理。各镇、街道和村要严格执行核定程序,规范核定步骤,做到不简化、不漏项。认真整理农户自报单、村上报分户面积、抽查原始记录、公示和抽查影像等资料。实行分级归档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各镇、街道对档案材料完整性、申报程序完备性负责。

镇、街道要确定本镇的群众咨询、投诉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于12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邮箱:yyxstk@zb.Shandong.cn)。并公示投诉电话。

县咨询、投诉联系单位、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种植科   7050836

县财政局农业科          2950526

附:1、小麦种植面积农户自报单

      2、镇(街道)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沂源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小麦种植面积农户自报单

 村  名:

 

 

单 位: 亩

 

 

姓名

身份证号

一卡通账号

位置

面积

备注

 

 

 

 

 

 

 

 

 

小麦种植面积农户自报单

 村  名:

 

 

单 位: 亩

 

 

姓名

身份证号

一卡通账号

位置

面积

备注

 

 

 

 

 

 

 

    镇(街道)2021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表

                                    单位:户、亩

应补贴户数

2020年面积

2021年面积

较上年增减

增减原因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