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沂源县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发布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发布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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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及

发布流转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经站:

为规范引导和积极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今年6月初,县委农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源农委办发[2020]6号),对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逐步增强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渠道作用。二是增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动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土地流转良好社会氛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其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和能力;推广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消除进城农民顾虑。三是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加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配套机制建设;强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

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立足本地实际,统筹做好辖区内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2020年底,所有涉农镇(街道)都要建立并落实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防止不合理的要价或压价。各镇(街道)要于每月25日前,通过微信或电子邮箱报送本年度的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及流转价格情况,为土地流转管理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沂源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0日

 

 

 

 

 

 

 

 

沂源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评估,应综合考虑土地地理位置、肥沃程度、灌溉条件以及当地的产业传统等,分区域定期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引导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用。沂源县农村土地经营权年租金价格分别为:

一、耕地

水浇地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类别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类 城镇周边、国省县道边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800-1000元/亩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600-800元/亩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400-600元/亩

二类 边远地区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400-600元/亩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300-500元/亩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200-400元/亩

二、山岭

旱地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年租金指导价格

类别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类 城镇周边、国省县道边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600-800元/亩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400-600元/亩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200-400元/亩

二类 边远地区

土质优良,生产设施完善300-500元/亩

土质较好,生产设施较完善200-300元/亩

土质一般,有一定生产设施100-200元/亩

 

说明: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均来源于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实地调查统计,年租金价格与市场变化有关,实际工作中应尊重流转双方意愿,本表仅作评估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