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会议解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部署会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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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48XJ/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0-1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部署会解读
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