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会议解读】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会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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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48XJ/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
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是:一是发挥宣传员作用,协助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二是发挥信息员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状况和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援助中心;三是发挥服务员作用,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引导他们依法维权;四是发挥引导员作用,引导和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联络员活动是在法律援助实践工作基础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又一次创新,能够使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认识法律援助,并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申请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使法律援助更好的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