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文稿解读】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15-510154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3-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文稿解读】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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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公布2014年南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南鲁山镇政府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南鲁山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南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镇制定了《南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南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南鲁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35条。我镇主要通过政府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府公开栏3个,主要公开了本镇的有关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政府有关公告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镇未收到镇域内村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镇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制定了《南鲁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等。

下一步,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