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山政发〔2020〕16号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20-5098177
成文日期
2020-03-20
发文日期
2020-03-21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
有效性
有效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鲁山政发〔2020〕16号
各责任区、各村、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淄政发〔2020〕3号)和《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源政发〔2020〕4号)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普查的目标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摸清全镇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全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对于精准制定民生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编制全镇“十四五”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责任区、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人口普查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此次人口普查的原则、时点、对象、内容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全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此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所在地在我镇但在镇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镇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强化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镇政府确定成立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见附件),负责全镇普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责任区、各村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四、全力保障和落实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发〔2019〕24号文件执行,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村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勤俭节约、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五、全面贯彻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提供帮助,全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
(三)选优配强队伍。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两员”选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等方式,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聘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着力加强普查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两员”素质能力满足普查工作要求。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广泛宣传动员。要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手段,广泛深入宣传,让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据实报告,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确保数据质量。要切实把提高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贯穿于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全流程质量控制,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镇统计站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六)强化工作指导。要按照普查方案确定的任务进度,制定科学的工作指导检查计划和验收标准,确保普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实时调度、及时通报等措施,及时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名单
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晋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窦宝国 南鲁山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镇财审管理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
杨兴强 土门责任区书记
毕 鹏 芦芽责任区书记
唐宝敬 九会责任区书记
任爱成 大坡责任区书记
牛见波 流水责任区书记
崔 圻 璞邱责任区书记
翟培强 文坦责任区书记
高玉范 三岔责任区书记
宋 强 镇办公室主任
王振群 镇妇联主席、宣传干事
王登英 镇民政所所长
张司菊 镇人社所所长
崔爱花 镇统计站站长
于守祥 南鲁山派出所所长
任洪青 沂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院长
张后云 镇统计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王晋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爱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12月3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南鲁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王晋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崔爱花 镇统计站站长
成 员:王志辉 土门责任区主任
陈希萍 芦芽责任区主任
郑桂军 九会责任区主任
崔 鹏 大坡责任区主任
齐山宝 流水责任区主任
刘桂丽 璞邱责任区主任
孟凡光 文坦责任区主任
任方坤 三岔责任区主任
张后云 镇统计站副站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崔爱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后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12月3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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