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标题: 南鲁山镇职责任务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48XJ/2021-50979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05 发布机构: 沂源县南鲁山镇人民政府

南鲁山镇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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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鲁山镇位于沂源县最北端,面积206平方公里,辖8个责任区、46个行政村、3.6万人,有21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贫困户2816户、4707人。是全国重点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文明镇、省级森林镇。2019年,实现境内财政总收入6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6%、55%,完成税收基数的249%。

坚持以抓好财政收入为中心,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5亿元的科医特医用制品有限公司透析桶、透析液等6个重点工业项目有序推进。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建设党建信息中心和镇综治中心,利用可视化视频系统,创新开展三例会、三清单,推行一领二化三融合工作模式,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乡村振兴发展,加快推进弥河之源、流水锶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项目建设。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深入推广党支部+协会+企业+扶贫车间+小微扶贫站扶贫模式,带动全镇846名贫困户收入稳定达到4000元以上。全面加强生态高地建设,深入开展违建治理,扎实开展七大会战,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大整治行动,采取以河治河模式,对三岔河、文坦河和鲍庄河3条河流10.66千米河段进行了生态治理。

一、机构设置

(一)7个党政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2、党建工作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5、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6、社会事务办公室;7、综合执法办公室。

(二)5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2、便民服务中心;3、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4、文化旅游发展中心;5、综治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不断完善政府功能,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研究决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村镇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组织、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指导、支持村委会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区域基层应急管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做好动迁安置、建设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旅游开发等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公共服务,发展社会事业,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村级公益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负责抓好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事务、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基层平安建设等基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负责做好镇、村的财务、审计以及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80101

    传    真:368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