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民政局
标题: 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5006/2024-54273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民政局

沂源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沂源县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胜利路16号,民政局二楼办公室;邮编:256100;电话:0533-3241093;传真:3241569;电子邮箱:mzj2008@zb.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健全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截至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接到0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23年,我局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做好网上投诉案件办理、答复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研究制定了信息发布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所有办公文稿都必须经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三级复核后方可上传到网站公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和工作程序。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网站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公开,保障好人民基本权益。二是做好机构改革后机构概况、领导分工、权责清单等信息的更新。三是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维护工作,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监测,通过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保证核查巡检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保障用户权益。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沂源县民政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突破性创新工作仍需探索。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相对狭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不是专职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 。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二是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技术支持,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3年民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并将办理总体情况进行了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民政局2023年度无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4.落实上级方案情况

民政局严格落实《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沂源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版)》按时上交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落实,本年度落实情况良好。

5.民政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沂源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