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公墓建设和管理的答复
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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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齐修新、杜道干
主办单位: 沂源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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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齐修新、杜道干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关于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共建设完成镇(办)、村(居)公益性公墓570处67709个墓穴,建设完成县级骨灰堂1处,提供骨灰存放格位10000个,切实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满足了群众骨灰安放需求。

(一)坚持规划引领。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有利时机,积极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对标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规划修编,将对原有部分老墓地、有新建意愿及迁址重建的公益性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未来20年殡葬安放设施需求。

持续开展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一是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结合省、市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要求,我县出台《沂源县公墓管理办法》针对公墓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道路铺装、墓区绿化、焚烧炉规格及耐火材料使用等方面明确整改要求,各镇(街道)根据需要,分批改造二是持续对已建成570处公墓进行以绿化为主的环境提升,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或绿地不低于40%的要求,各镇(街道)分步骤、分阶段逐步完成绿化提升。三是夯实村(居)专人管护责任,做好墓区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墓区整洁整齐,无杂草、无祭祀用品等杂物积极鼓励群众选择公益性公墓进行生态安葬。

(三)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新风尚按照县委、县府“深化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一是建立标准规范。制定了婚事新办“四不四提倡”、丧事简办“八不八建议”标准,建立健全了村(居)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了红白公事和追思会规范流程,实现“有章可依”。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面推行追思会、追悼会等殡葬礼仪通过新媒体新渠道、广播电视报纸、党员学习教育平台和宣传车、巡回宣讲演出等多种形式,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丧葬活动程序简化,控制丧事规模,将绿色殡葬理念贯穿到殡葬活动全过程目前,12个镇办均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一规范丧事流程,提供免费丧葬服务特别是东里镇丧葬礼俗改革工作成效显著,施行丧事简办的村,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对追悼会会场布置、挽联制作、哀乐播放、置办黑纱白花与花圈等服务项目费用统一解决,倡树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新风尚。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纳入县对镇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重点调度等形式随机抽查镇(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对考核排名情况汇总至县考核办,进一步压实镇(街道)主体管护责任,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落实。

 

 

沂源县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民政局;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2343317)

(可以公开)

  送:县政协提案室

关于加强农村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