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照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救助孤困儿童”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县民政局一直高度重视孤困儿童保障工作,积极执行国家有关孤困儿童的各项政策法规,保障孤困儿童的生活福利待遇和其它各项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助力孤困儿童健康成长。
一、我县孤困儿童救助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共保障孤困儿童96人,其中,孤儿2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10人,重点困境儿童6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由国家发放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1210元,全部通过财政一本通或银行卡按月发放到每名孤困儿童的个人账户中。另外,我县还有12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需要我们的关爱保护。近些年来,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织密织牢关爱保障网。按照民政部和省、市统一部署,今年新建立了“沂源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构建了 “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孤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加强阵地队伍建设,落实集中关爱和有效监护。一是建立关爱保护阵地。围绕解决孤困和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全市第一家“儿童关爱之家”,建设面积约300平方米,配齐了宿舍、多功能厅、阅览室、阳关驿站、餐厅等设施设备,配备床位24张,建立了沂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备床位6张,可同时为近30名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学习辅导、安全教育、照料救助等服务。目前,已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时间,无偿开展了20余期集中关爱活动,惠及全县所有孤困和留守儿童。二是建立健全关爱保护队伍。在全县12个镇(街道)设立了儿童督导员,在450余个村(居)设立了儿童主任,每年组织全县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积极督促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入户走访、落实政策、随时报告等制度,定期进行摸排核查。在全县各村(居)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儿童之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周末固定时间开放,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三是扎实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在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的基础上,为确保监护责任有效落实,我们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创新实施了“四个一批”工作法,即:对父母双方在外的,积极主动沟通,劝其一方返乡就业,履行监护义务一批;对父母双方无法返乡的,认真做好工作,引导他们携带子女外出一批;对受委托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或者监护教育能力不足的,及时督促其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落实有效监护一批;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相关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的,民政等部门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一批。这样,既有效维护了留守儿童权益,减少了留守儿童数量,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到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覆盖,政策落实全到位。
3、广泛凝聚社会合力,提升关爱保护活动实效。一是全面落实关爱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儿童福利待遇,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今年以来,为96名孤困儿童落实生活费140余万元,为孤儿发放助学金4万元,为30余名困难儿童办理低保,为10余名贫困儿童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开展免费健康查体120余人次;县人社部门、县残联将大病医疗救助、医疗基本保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政策,覆盖到每一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县医保等部门优惠或减免医药费10余万元,县残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活动4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困境儿童的医疗困难。二是加强儿童精神关爱。县妇联“爱心妈妈”与全县留守和困境儿童实现“一对一”牵手帮扶,每月进行走访看望,开展生活帮助、心理疏导、学业辅导等活动,从亲情上感化慰藉儿童。从去年开始民政局投入6万余元,联合县心理学协会等10余家社会组织对全县70余名孤困儿童开展了助力脱贫攻坚“关爱儿童、托起希望”的公益活动,前后半年时间,对全县的孤困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县各部门单位、爱心企业和个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每年投入50余万元,组织开展“端午节·浓情送温暖”“六一儿童节”“共沐蓝天、心手相牵”“邻居节·孤困儿童走访救助”等系列活动,给他们送去学习、生活用品及书籍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4、发挥部门主渠道作用,保障未成年儿童合法权益。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保障孤困、留守儿童儿童基本权益方面,主动作为,团结协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保护工作。教育部门全面落实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等措施,近年来,对20余名失学儿童劝返回校,对60名在校学生进行了班级调整,对200余名思想出现波动的学生跟进工作,全力保障好每一名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和困境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适龄适学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无一人辍学;公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侵犯儿童权益的事件及时跟上处理,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儿童的犯罪,筑牢儿童保护的安全网;卫健、医保部门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健康保驾护航,全面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措施,保证孤困、留守儿童就医没有后顾之忧;县扶贫办将农村留守儿童、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将建档立卡的农村儿童贫困家庭纳入精准扶贫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发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确保他们能够稳定脱贫;县妇联、团县委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关爱帮扶,建立了“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梦扬”青春驿站、“希望小屋”等,定期进行走访看望、心理辅导、亲情感化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关爱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关爱保障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康持续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政策的学习及宣传活动,并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各类关爱和保护行动,以将有关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向上级和县级财政申请儿童关爱保护相关资金,用于孤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三是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作用,积极落实入户访查、落实政策、随时报告制度,定期对全县范围内留守、困境儿童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需要救助和受到伤害的儿童及时报告处理,防止儿童在生活、教育、人身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杜绝儿童受到人身伤害。四是积极协调公安、教育、妇联、残联、法院、司法等部门单位,发挥好联席机制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群策群力,共同为儿童撑起一张关爱保护的大网,切实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五是积极开展孤困、留守儿童精神关爱活动。孤困、留守儿童对心理辅导、心理慰藉的需求很迫切,但我县心理咨询师队伍严重不足,且心理咨询师水平不高,不能适应儿童心理辅导有关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联系省市级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加强对有需求的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六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志愿者的作用,在确保孤困儿童身心健康、不遭受过多干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儿童进行必要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关爱和帮助,凝聚社会合力,为儿童成长提供更多的保障。
沂源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民政局,联系人:王成峰,联系电话:2343330)
(可以公开)
抄 送: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