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沂源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D3ZB202408081225) 办理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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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5-555284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受理编D3ZB202408081225)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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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淄博市民政局在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各区县养老院环境卫生、杜绝养老院住户噪音扰民、窗外抛物等方面存在不足,夜间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发现以上问题时要及时解决,并常态化对各区县养老院进行检查,尤其要关注来自淄博市12345的交办件,杜绝督导组走后再反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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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强化养老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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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强化日常管理。县民政局落实工作人员挂包责任制,每一个养老机构都有专人挂包,采取分管领导带队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开展常态化督导,强化日常管理,针对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指导各养老机构落实运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环境卫生、值班值守等规章制度,常态化开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自查,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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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现场复核:养老机构加强日常垃圾清理,不存在清理不到位的情况,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