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差发放到1210元。
2021年8月,为22名社会散居孤儿、5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4.9425万元,为16名重点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97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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