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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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0-50206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8〕99号)文件要求,为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 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增发部分不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复享受,可择高领取其一。
低保老年人补贴:2020年11月份,为60—79周岁城乡低保老年人12263人,发放补贴98.104万元;80-89周岁城乡低保老年人3954人,发放补贴39.54万元;90-99周岁城乡低保老年人499人,发放补贴9.98万元。
2020年11月份共计为16716名城乡低保老年人发放补贴147.624万元。
失能老年人补贴:按季度发放,2020年1季度为180名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补贴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