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解读】沂源县民政局局长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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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5006/2020-503430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7-11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民政局 |
沂源县民政局局长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问题一:哪些人符合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救助条件。
答:特殊困难家庭人员,主要是指在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医疗救助、教育助学等各类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之后,日常生活仍然存在突出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城乡低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中的重度、中度、轻度失能人员。
(二)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三)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中度失能人员。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乡低保年标准2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而赡养人不具备照料能力或只有1名抚(扶)养人具备照料护理能力的城乡居民家庭。
(四)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家庭当年可支配收入(申请救助之日起前1年)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费用)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乡低保年标准2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而赡养人不具备照料能力或只有1名抚(扶)养人具备照料护理能力的城乡居民家庭。
(五)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在校生。
问题二:家庭成员在什么条件下视为“不具备照料能力”。
答:在申请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待遇时,低保边缘家庭、因伤因病造成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家庭成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不具备照料能力”:
1.赡(抚、扶)养人为1级-2级重度残疾人,3级-4级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治疗康复期内,法定哺乳期(一年)内无固定职业妇女;
2.赡(抚、扶)养人接受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在校生的;
3.赡(抚、扶)养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
问题三:对于特殊困难家庭人员采取什么样的救助措施
答:(一)对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救助标准分别按城市每人每小时15元、农村每人每小时10元进行补助。救助方式坚持居家照料为主、集中供(托)养为辅原则,对于自愿选择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城乡特困失能人员,由政府安排到供养机构集中供养;并对“两便”不能自理且长期瘫痪在床的失能人员,发放被褥、床单、毛巾及纸尿片等生活必需品和照料护理用品。救助金由县级统筹使用,为真正实现照料目的,通过公开招标,由山东锦阳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员工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对常年在县外居住、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补助金发放给其照护人)。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60小时,标准为900元;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失能人员以及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45小时,标准为675元;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对象中的轻度失能人员以及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450元;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城市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450元。
2.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60小时,标准为600元;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中度失能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45小时,标准为450元;农村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即时帮扶人口、特困供养对象中的轻度失能人员以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中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300元;因病因伤持续支出型农村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每人每月照料护理时间为30小时,标准为300元。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的全自理人员照料护理每人每月10小时,标准为100元。
(二)对特殊困难家庭的在校生给予补助。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因伤因病持续支出型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即时帮扶人口中的在校生以及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在读学生,统一执行现有教育资助、教育免补、扶贫政策,所有就学费用进行全部免除或补助。在此基础上,分别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普通高中阶段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中职学生继续享受3000元定额补助);高等教育阶段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本科每人每年补助到5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到6000元的标准对家庭给予生活补助。
(三)对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合规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
(四)发放节日慰问金。对于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重度失能人员,在落实好以上政策的基础上,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节日慰问金。
问题四:怎么申请成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
答:对于未经认定的特殊困难家庭人员,须先按相关程序进行家庭类别认定。认定之后,由本人或委托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分别填写《××镇(街道)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申请审批表》《××镇(街道)特殊困难家庭在校学生救助申请审批表》《××镇(街道)特殊困难家庭因伤因病救助申请审批表》,按规定分别提交相关身份证、疾病诊断(病例或报销单据等)、残疾证、在校就读、不具备照料能力等证明材料,已认定的人员不用提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本人申请有困难等无法自主申请的申请人,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授权后,可以委托法定监护人或村(社区)委员会代为申请。
问题五:失能等级如何鉴定。
答:自理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个等级,由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照民政行业《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01-2013)进行自理能力评估鉴定:0级为“能力完好”,1级对应“轻度失能”,2级对应“中度失能”,3级对应“重度失能”。
沂源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